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发起设立的

admin admin 2024-04-08 0 阅读 评论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企业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企业的,因此应该提高对企业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企业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发起设立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发起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发起设立。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发起设立程序是: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组建公司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企业、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企业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股份有限公司能不能发起设立的相关的企业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企业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企业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企业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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